輸出側 — 四件套嚴管 · Updated 2026-04-26
選舉(網路廣告誠信)(修正)法案
Elections (Integrity of Online Advertising) (Amendment) Bill
核心結論
選舉期間禁止深偽:禁止釋出"誤導性、AI 生成的、聲稱是候選人發言或行為"的內容。
詳細說明
2024 年通過的選舉法修正案,針對深偽進行專項立法。核心條款:在選舉期間(writ of election 頒佈到投票日)禁止釋出"誤導性、AI 生成、深度偽造的、聲稱表示候選人發言或行為"的內容。任何人釋出、轉發、出資製作此類內容均屬犯罪。競選期內可發出"corrective directions"要求平臺移除內容、阻止訪問、顯示更正宣告。這是世界上較早的針對選舉深偽的專項立法,比歐盟 AI Act 選舉條款落地更早。
在法律框架中的位置
訓練寬鬆不等於輸出寬鬆。深偽、AI 私密影像、AI 生成虛假資訊、選舉操縱——四件套立法嚴管。這是新加坡防止"AI 自由"被濫用的政策對沖。